定州市财政局在建设学习型机关过程中,坚持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人数,保证学习效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保证学习时间。
定州市财政局多年来一直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雷打不动,并规定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对《定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文件汇编》内容及省、保定市、定州市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等做到通篇学,对涉及定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做到反复学,全面学深学透。除了保证规定时间学习外,要求各科室安排时间自行学习讨论,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保证学习人数。
集中学习时实行签到制度,所有人员一律参加学习,严肃学习纪律,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文明科室评比范围,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违反学习制度的进行通报批评,所在科室不得评为文明科室。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改变了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
三、保证学习效果。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因此,在每次重要学习后,都要求干部职工写出心得体会,由科室组织召开讨论会,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做到学以致用,今年以来,各科室向局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13条,极大地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结合工作实际。
在学习的同时,坚持理论学习与财政工作相结合。每次学习时,安排业务科室科长讲解财政业务知识,使学习内容更加多元化,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充分利用省财政厅网络教育培训系统,加大网络培训力度,各科室干部职工充分利用零星时间、工作之余加强网络学习,主动进行“充电”,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理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