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按照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重新核编的通知》(保财预2012[19])有关要求,市控办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用车重新核编的申报工作。经过保定市控办最终审核确定我市核编单位264个(暂不含执法执勤单位),公务用车编制511辆,圆满完成了该项工作。
一是严格做好本次核编范围。指定专人负责对审核单位提供的最新机构设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对不符合本次核编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二是严格审核本次符合核编要求的资料。对符合核编要求单位所提供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退休人员情况等进行逐项核实,按核编标准核定编制,逐步实现“一车一编一卡”。
三是严格核对登记现有车辆情况。会同财务人员对单位实际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及购车时间等方面进行详细登记,特别是加强对涉及机构改革撤并单位的车辆的审核登记,做到前后衔接,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