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
发表于 2025-8-24 10:06:07
不上镜不知道心里的滋味,
一直以为自己是美少男
O(∩_∩)O哈哈~
清风不识字
发表于 2025-8-24 22:57:10
劝其多事 发表于 2025-8-8 13:22
全都是睁眼瞎
做不到两袖清风,就没胆识站正立直
gesong
发表于 2025-8-24 22:59:48
gepi着凉了也查不清
玄月诗语
发表于 2025-8-25 21:38:23
这就是百姓信任的医保中心?
郝振湘
发表于 2025-8-25 22:09:57
都是批评的,
我来赞扬一下,都做的不错
:victory:
格格回府
发表于 2025-8-25 22:13:31
一个男人没有责任和担当,啥也不是
橄榄枝
发表于 2025-8-26 20:33:00
劝其多事 发表于 2025-8-8 13:22
全都是睁眼瞎
墨色眼镜戴久了,看不清正常
顺妻吇燃
发表于 7 天前
不用猜,必然是一个鼻孔出气,穿一条裤
亲亲我的宝贝
发表于 7 天前
这类猴们,早已为常了吧
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baosheng
发表于 7 天前
呵呵呵呵,傻子都心里明白是咋回事,
你们还不明白?
;P
平常心
发表于 6 天前
卡布其诺 发表于 2025-8-8 17:05
各个戴眼罩,脑子却让驴踢了
他们宁愿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与他们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也不肯为民众说一句公道话:funk:
W球球W
发表于 6 天前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踩雷了吧
灵感褪色
发表于 5 天前
他们还说:他们一没有行政处罚权,二没有执法能力,三尿尿不超过一尺远
笑死人了;P:lol
勿忘我
发表于 5 天前
手拿问题多多的病例,面对被国家处罚多次的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
钱拿的手软,眼睛模糊看不清了
一夜雨
发表于 5 天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2小条的行政或刑事责任,若模仿他人笔迹签字的行为涉嫌伪造政府公文,证件或印章等,情节将更为严重,可能构成伪造公文罪等其他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尘即冰封的爱
发表于 5 天前
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尘即冰封的爱
发表于 5 天前
以上人员如犯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月儿在树梢
发表于 4 天前
渎职和受贿都是犯罪,拿国家和民众的医保当儿戏
俺是保定地
发表于 4 天前
揣着明白装糊涂,罪加一等。彻查清楚
俺是保定地
发表于 4 天前
这么多天了不解决,等什么?彻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