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 发表于 2025-8-24 10:06:07

不上镜不知道心里的滋味,

一直以为自己是美少男
O(∩_∩)O哈哈~

清风不识字 发表于 2025-8-24 22:57:10

劝其多事 发表于 2025-8-8 13:22
全都是睁眼瞎

做不到两袖清风,就没胆识站正立直

gesong 发表于 2025-8-24 22:59:48

gepi着凉了也查不清

玄月诗语 发表于 2025-8-25 21:38:23

这就是百姓信任的医保中心?



郝振湘 发表于 2025-8-25 22:09:57

都是批评的,

我来赞扬一下,都做的不错
:victory:

格格回府 发表于 2025-8-25 22:13:31

一个男人没有责任和担当,啥也不是

橄榄枝 发表于 2025-8-26 20:33:00

劝其多事 发表于 2025-8-8 13:22
全都是睁眼瞎

墨色眼镜戴久了,看不清正常

顺妻吇燃 发表于 7 天前

不用猜,必然是一个鼻孔出气,穿一条裤

亲亲我的宝贝 发表于 7 天前

这类猴们,早已为常了吧

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baosheng 发表于 7 天前

呵呵呵呵,傻子都心里明白是咋回事,

你们还不明白?
;P

平常心 发表于 6 天前

卡布其诺 发表于 2025-8-8 17:05
各个戴眼罩,脑子却让驴踢了

他们宁愿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与他们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也不肯为民众说一句公道话:funk:




W球球W 发表于 6 天前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踩雷了吧

灵感褪色 发表于 5 天前

他们还说:他们一没有行政处罚权,二没有执法能力,三尿尿不超过一尺远

笑死人了;P:lol

勿忘我 发表于 5 天前

手拿问题多多的病例,面对被国家处罚多次的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

钱拿的手软,眼睛模糊看不清了

一夜雨 发表于 5 天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2小条的行政或刑事责任,若模仿他人笔迹签字的行为涉嫌伪造政府公文,证件或印章等,情节将更为严重,可能构成伪造公文罪等其他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尘即冰封的爱 发表于 5 天前

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尘即冰封的爱 发表于 5 天前

以上人员如犯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月儿在树梢 发表于 4 天前

渎职和受贿都是犯罪,拿国家和民众的医保当儿戏

俺是保定地 发表于 4 天前

揣着明白装糊涂,罪加一等。彻查清楚

俺是保定地 发表于 4 天前

这么多天了不解决,等什么?彻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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