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账户
搜索
楼主: 劝其多事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与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8-24 10: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上镜不知道心里的滋味,

一直以为自己是美少男
O(∩_∩)O哈哈~
发表于 2025-8-24 22: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不到两袖清风,就没胆识站正立直

发表于 2025-8-24 22: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gepi着凉了也查不清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百姓信任的医保中心?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批评的,

我来赞扬一下,都做的不错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男人没有责任和担当,啥也不是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色眼镜戴久了,看不清正常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猜,必然是一个鼻孔出气,穿一条裤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猴们,早已为常了吧

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呵,傻子都心里明白是咋回事,

你们还不明白?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卡布其诺 发表于 2025-8-8 17:05
各个戴眼罩,脑子却让驴踢了

他们宁愿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与他们沆瀣一气助纣为虐,

也不肯为民众说一句公道话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踩雷了吧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还说:他们一没有行政处罚权,二没有执法能力,三尿尿不超过一尺远

笑死人了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拿问题多多的病例,面对被国家处罚多次的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

钱拿的手软,眼睛模糊看不清了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2小条的行政或刑事责任,若模仿他人笔迹签字的行为涉嫌伪造政府公文,证件或印章等,情节将更为严重,可能构成伪造公文罪等其他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人员如犯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前天 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渎职和受贿都是犯罪,拿国家和民众的医保当儿戏
发表于 前天 0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揣着明白装糊涂,罪加一等。彻查清楚
发表于 前天 0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天了不解决,等什么?彻查吗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思童网

GMT+8, 2025-9-1 22:25 , Processed in 1.125195 second(s), 15 queries .

Copyright © 2003- 思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4009328号-1 Powered by Discuz!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