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向东 发表于 2008-6-3 20:53:51

重庆女医生擅自到灾区救灾被医院辞退

娄继英原来是重庆市某医院住院部的助理医师,她告诉记者,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她主动请缨到灾区去服务,但一直没得到领导批准。5月19日,她毅然与另外3名得到批准的同事及其他志愿者奔赴四川什邡灾区。在接下来的3天里,懂得外科包扎和缝合的她,与同事一起帮助受伤群众。然而,当她回到重庆后,却被医院告之,由于她连续旷工3日,医院为严肃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批评、扣工资我都愿意接受,就是没想到让我办离职手续。”娄继英感到很委屈。昨日,她与律师一起来到医院,要求医院撤销决定。


“作为医生,擅自丢下病人,不管去干什么,都有违职业道德。”医院院长表示,娄继英去灾区的当天,该院接到区卫生局通知,要求他们派车去接送从灾区转运来渝的伤员。由于人手紧张,医务科长再次强调不准娄继英去灾区。然而,作为住院部助理医师的娄继英,在还有二十几名病人住院、第二天还有两个手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医生与其他职业不同,你的工作是关系到其他病人的安危的。”医院医务科长说。院长表示,娄继英没有经过任何医院领导的同意,擅自离岗,连续旷工三天,医院才决定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江北区卫生局医政科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卫生局曾对双方进行协调,但医院态度坚决,卫生局又无权直接干涉医院的人事管理,因此,她认为娄继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


何桐雨律师认为,娄继英想为灾区群众服务的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她没有经过单位批准而擅自离岗,这个行为却是不正确的。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在作出除名决定前,应先对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单位才可以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这些规章制度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向劳动者公示过、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如果医院在对娄继英进行批评教育无效之后,依照上述规章制度作出自动离职处分,那么是无可厚非的。


“我已经在市红十字会报了名,如果可以我还是要去灾区当志愿者。”娄继英对记者说。

月亮走我也走 发表于 2008-6-3 21:11:46

看过了。
爱心是有,但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了。

xiaoxingjie18 发表于 2008-6-3 21:55:16

情系灾区 嗨 我不好说什么就是觉得 他人不错

但是擅自做主确实不太好 对于手头工作 严重影响 毕竟非灾区人民 也是人啊

追随 发表于 2008-6-3 22:37:15

在一个组织里,还是得听组织安排,不能一意孤行

xingyunxing 发表于 2008-6-4 00:09:59

在哪儿都是救死扶伤,医院里的病人也需要医生啊,怎讲么就想不通呢,我表示同情。

恐怖分子 发表于 2008-6-4 01:07:38

左右为难,爱心跟工作,我选择爱心

清风明月 发表于 2008-6-4 08:34:18

其实也不能丢开身边的病人,和领导商量一致了在去也可以的呀,我觉得这位医生的决定是有点突然了,但是爱心是无私的,情系灾区,那份情是可贵的。很难说是对是错的。

xiaoxingjie18 发表于 2008-6-4 21:06:23

嗨 左右为难的事情 我们也是各抒己见 而已 如果选择全国投票 抉择的话

最好了 呵呵

W球球W 发表于 2008-6-5 18:33:34

死板!

W球球W 发表于 2008-6-5 18:33:56

死板!!!!!!!!!!!!!!!!!!!!

玄月诗语 发表于 2008-6-5 19:25:19

既然选择了就不后悔,这只能说明在她的眼里灾区的人更迫切的需要帮助,一个值得尊重的人,工作丢了可以再找,心灵的升华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境界不同而已,没有对和错,我支持她

郭向东 发表于 2008-6-5 21:13:36

医院给的处罚过于严重了吧!我个人感觉!!

百花仙子 发表于 2010-12-15 00:51:03

“她主动请缨到灾区去服务,但一直没得到领导批准。5月19日,她毅然与另外3名得到批准的同事及其他志愿者奔赴四川什邡灾区。”
他应该得到批准之后再去,医院是个大家庭,不能目无纪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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