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路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向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市应急局报告,到达现场后民警与乡镇干部、村干部一起封锁了现场。市公安局危爆大队民警、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后,经仔细鉴定此炸弹应为抗日战争时期或解放战争时期通过飞机投放的航空炸弹。
此炸弹呈圆柱体长约1.2-1.3米,重量约为120-130斤重,头部有锥状引信,尾部有三个尾翼,保存基本完好,炸弹的引信完好,虽表面生锈,但弹体表面无缺损,仍有爆炸的可能。在危爆专家的指导下,民警冒着危险将炸弹挖出,并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天黑带来的不利影响,连夜将炸弹存放至指定安全区域,工作结束后,已经是深夜11点多。19号上午,在省公安厅的协调指挥下,在危爆专家的指导下,将此炸弹运送至100多公里外的指定场所进行了销毁。
该枚航空炸弹一旦爆炸,危害极大,后果不堪设想,市公安局会同市应急局、砖路镇、西潘村及时剔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成功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