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7-11-4 07: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B]以下是引用雨儿在2007-10-13 0:14:43的发言:[/B]报告警察:
 我发现在论坛建设时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论坛不允许拉帮结派"的基本原则,
 设置了"论坛帮派"---罪证如下图片.
 此功能的设置,有引诱论坛会员走向犯罪的重大嫌疑,竭尽分裂论坛会员团结之能事.
 而且使我雨儿蒙受不白之冤,现证据确凿该当如何处理,请思童校长明断!
 
 
 关于雨儿提出了:“我发现在论坛建设时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论坛不允许拉帮结派"的基本原则,
 有引诱论坛会员走向犯罪的重大嫌疑,竭尽分裂论坛会员团结之能事.
 而且使我雨儿蒙受不白之冤,现证据确凿该当如何处理,请思童校长明断!”。。。。。。
 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的意见是,在不违背破坏论坛秩序的情况下,允许帮派“自由”
 敬请大家谅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