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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0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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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引用雨儿在2007-10-13 0:14:43的发言:[/B]
报告警察:
我发现在论坛建设时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论坛不允许拉帮结派"的基本原则,
设置了"论坛帮派"---罪证如下图片.
此功能的设置,有引诱论坛会员走向犯罪的重大嫌疑,竭尽分裂论坛会员团结之能事.
而且使我雨儿蒙受不白之冤,现证据确凿该当如何处理,请思童校长明断!

关于雨儿提出了:“我发现在论坛建设时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论坛不允许拉帮结派"的基本原则,
有引诱论坛会员走向犯罪的重大嫌疑,竭尽分裂论坛会员团结之能事.
而且使我雨儿蒙受不白之冤,现证据确凿该当如何处理,请思童校长明断!”。。。。。。
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的意见是,在不违背破坏论坛秩序的情况下,允许帮派“自由”
敬请大家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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