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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日姐姐

分享一部青春惊悚推理小说《大悬疑》 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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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23: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章 夜探萧家
       
狄清走了,理由很简单,她现在是何震林的未婚妻。由于山路崎岖,她只能驾车从红丹河绕回去。她开着车,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打在她素白的脸上,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凄美。车子开出三四里地后,越开越觉得荒凉,眼见四下,阴气沉沉,寒风从一条窄窄的山缝里刮进车内,吹得她肌肤隐隐作痛。
狄清将车转入一棵老树下,停下车来,她趴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把多日的委屈一泻千里。有时候太照顾别人的感受,就会失去自我的,狄清就是这么一个人。
狄清并不知道,在她车边的老松针树上,攀着一个黑影。此时,天色虽晚,但还有余晖。只要狄清稍稍扭头,便能看见那人,但狄清没有扭头,甚至没有斜眼去看。少时,狄清哭够了,抹干净了脸颊,启动车子离去了。
树上之人,身背大包,一袭黑衣,头裹黑纱丝巾,只露出两只眼睛,探听树下动静。双目虽然清澈,但眉目间却隐含煞气。此人蹲在树上,闭着呼吸,不敢出声。见狄清的车子远远离开,才纵身从树上跳下,丝毫不见费力。那人掸了掸身上沾着的松针,直奔萧家老宅。
那人来到萧宅门外,靠在围墙下面,躲在暗处,不做行动。待天色黑透,才敢直起身来,从后腰取出一个钢管,轻轻按动钢管机关,只听“嗖”的一声,从管中飞出一个钢爪,牢牢扣在萧家老宅的墙头边沿。
再看那爪,精钢打造,略似人手骨骼,关节可松可紧,使用起来收放自如。钢爪尾部系有精细钢丝,盘在钢管内壁,可以抛出数米,远距离抓取东西。管内设有机关,可控制钢爪收缩,只要稍稍按动钢管机关,钢爪即像箭般发射出去,无论树木墙壁,只要有点缝隙凹凸,都能牢牢抓住。
此物名曰飞虎爪,是一种相当古老的犯罪工具。不仅在特工、窃贼手中广为流传,在早年海盗手中也广受欢迎。飞虎爪在当时就是一个金属钩子,后面系上一段麻绳。如今,这人手中的管制飞虎爪,是经过改进了,爪头既小,又灵活。尾随的钢丝,不仅承重力大,而且便于携带,一旦碰上紧急情况,弹射出飞虎爪,越墙遁之,极为迅速,用于攀登高处那更是一等一的利器。但最大的弱点,就是不易控制钢爪的收缩,这需要长时间的练习和使用。可这个人确实做到了,可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那人用力拽了拽手中钢丝,确定了飞虎爪的牢固程度,才敢紧握钢丝,倏地拔起身子,双腿蹬墙,顺着钢丝攀缘,凌空翻墙而上,身法极快,让人暗暗心惊。那人蹲在墙上,并不急于落地,而是偷窥着院外情况。萧家围墙足有三米多高,院内情况一览无遗,花圃、走廊、玻璃、窗棂、门厅依然静默,唯有几片树叶,摇头晃脑,寂寞飘摇。奇怪的是,一只乌鸦飞过,落在那人身边,面面而视,居然不慌不乱。
那人朝萧宅门厅望去,只见萧错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对着酒瓶,慢慢灌满一嘴,咕的一声,一昂头便喝干了。再望着墙上的“喜”字,呆呆出神,过了半晌,又慢慢灌了一嗓子,咕地一下,又喝干了。一瓶酒就被这么毫无技术含量的灌醉法给弄见底了。瓶子咕噜一声滚在一边,但人还算稳当,他从身后又摸出一瓶,倒得极慢,咽得极快。
虎尔赤趴在萧错身边,昏昏欲睡,自从失去主人以后,它就没再进食,一直靠输液维持。墙上之人趁萧错吞咽酒水时,顺着钢丝飞身落地,转身按下钢管机关,飞虎爪“刷”的一声,猛然一抽,缩进钢管内。这声音不大,却惊动了虎尔赤。虎尔赤支着两只耳朵,想站立起来,却被萧错硬按在怀里。
那人收了飞虎爪,迅速将钢管挂在腰间,如鬼如魅,钻进萧家老宅。此人脚步起落极快,健步如飞,顷刻间便来到了楼上。摸到萧楚格房间,那人停住脚步,眉头深蹙,似有隐忧,伸手摸了一下房门锁孔,靠在墙上,稍微调整了一下呼吸,从腰包里拿出一根钢针,说是针,其实是个钩子,也就是常用的开锁工具——单钩。
单钩开锁,是一项最基本的,最复杂的,也是最头痛的技术。因为单钩并不是什么神器,它只不过是一支细长的扁条弯钩而已。但单钩依然被许多开锁人偏爱,在他们心目中,开锁的技术高不高,就在能不能玩转单钩。所以,开锁界一直有“一把单钩走天下”之说。
萧家世代都是古玩藏家,用锁比较讲究。萧父在的时候,为了预防别人用单钩开锁,采用了不同的上弹珠,如果用了异形弹珠,其下方有一裙边,这种裙边,能够在使用压力转动锁心及单钩上抬时,卡住在锁筒及锁心之间,不能再向上抬,如此便无法转动锁心。
想开萧家的锁,仅凭一根单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另一种工具配合,那就是别子,也就是推动杆。别子造型极为简单,只是一长条薄片两端折弯成直角,可插入钥匙孔中使锁心产生一种旋转的压力,形成错位。
此人左手拿别子,右手操单钩,眼睛里满是鄙夷、不屑之色,先将别子先插入钥匙孔,利用别子,使锁心产生压力,让锁心形成错位后,才伸入单钩在钥匙孔中去拨动弹珠。别子和单钩使用是否顺手,直接决定着开锁能否成功和开锁快慢,特别是在开启一些异形弹珠锁和一些怪异的钥匙孔的锁时,更加显出别子的重要性。
黑纱蒙面人对着锁眼,点、刮、拉、抖几个动作下来,钥匙孔便开始旋转,而后慢慢转动别子,门便轻轻开了。这人收了单钩和别子,闪身进入房内,前后仅仅数秒时间。
按照盗贼行窃的行为准则,进了房门第一件事情应该是翻箱倒柜,搜刮财物,而此人却望着萧楚格的照片,一动也不动。眼睛里的神情古怪至极,又是诧异,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再说萧错,把自己灌够了,把虎尔赤拴住,拿起拜堂的那对龙凤蜡烛,穿过走廊,朝卧室走去。夜,深沉。无星,也无月。树叶,一片,一片,往下落着。一阵怪风,裹挟着落叶,旋转着向萧错袭来。萧错急忙捂住蜡烛,火光在他手心里,忽暗忽明,像巫师在舞蹈。
萧错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蜡烛,同时缩紧上身,弓起背脊,护着手里的火苗。就在这时,一个空灵而缥缈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错儿。
萧错悚然一惊。是谁?他疑惑地原地转了个身,四下里紧张地寻找。没有人,除了身旁的走廊,和花园里的几棵树外,看不见一个人影。一定是身体过于疲倦,加之酒醉,而产生的幻听。萧错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继续向前。
路过萧明恒的房间时,萧错不自觉地放慢脚步。他把蜡烛放在胸口,用头顶着父亲的房门,他深深地呼吸了几次,慢慢地说了一句:“爸,是您吗?”
四下,一片寂静。就在萧错神经完全放松的这一刻,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萧明恒的书房门,吱嘎一声,开了。萧错一声欷歔,一个趔趄冲进房内。
门,随即而合。
父亲的书房门怎么会虚掩着?自从萧父失踪后,在萧错的意识中,父亲仅仅是出门了,也许哪一天就会回来。所以,萧错从来不给萧父的书房上锁,但也从来不会虚掩,难道有人来过?
萧错借着烛火,紧张地扫视了一下萧明恒的房间。四周除了书以外,全都是萧父野外考察时捎来的死人物品。在萧错眼里,考古工作者就是合法的职业盗墓人。挖掘历史也好,挖掘宝藏也好,对萧错来说同样是掘人祖坟,纵横阴曹地府的一种行为。
当他抬眼时,眼前站着一个人,一个黑衣的男人,高高的个子,瘦瘦挺挺地立着。萧错走过去,用手摸了摸他的脸,说:“请您保佑我,早日找到那个凶手……”
萧错摸的不是人,而是张遗像,但不是萧明恒,是萧错的祖父——萧戎。就在这时,门外哗啦一声响动,萧错急忙转身朝花园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树阴影里,一道黑影倏地一闪。
——谁?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01: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七章 潜室悬壁       
       
听见外面声响,萧错立即出了书房,先是看见书房门外的花盆架倒落,后又见花园里忽闪人影,心下暗自骇异,竟失口问了句:“谁?”萧错话音刚刚落下,便从花园中传来一声:“是我。”接着,从树后晃出一个人来。萧错凝神一看,原来是王妈。
王妈说虎尔赤总是不进食,怕它饿坏了,去厨房找些火腿喂它。路过书房时,把花盆弄倒了。王妈又说等喂完了虎尔赤,就回来收拾干净。王妈说完,也不等萧错回话,就匆匆转身离去了。王妈是个半脸人,几十年来,脸上从来挂不住表情,萧错根本看不出王妈有半分惊慌的神色。
萧错看了看身边花盆,已摔得粉碎,心中纳闷,难以明白。他是听声便走出书房,从花架到花园足有五十米远,对于他而言,在几秒钟内,疾奔五六十米开外,也非轻而易举之事,何况是已步入老年,身体瘦弱的王妈呢?
王妈虽然生相丑异,但为人善良,在萧家住了二十多年,一直本本分分,精心照料萧家,不便生疑。萧错见王妈走远,转身拿起那对龙凤蜡烛,离开了萧父的书房。萧父在的时候,就把一楼全部霸占,王妈年迈住在二楼,萧错和格格住在三楼,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动。
萧错路过格格房间时,忍不住停下来。这些年来,格格房间几乎就是个摆设,因为失明,格格从小就跟萧错睡一块,大了也是赖在萧错的书房里。只在萧错和狄清恋爱那会儿,自己回房间住过一段日子。格格怕王妈进她房间打扫,动乱了她的东西,她摸着困难。再加上他们已另设婚房。所以,这两个月来,房间一直是锁着的。
萧错手拿蜡烛,借着忽明忽暗的烛光,他看到墙角处有几根松针。他摸了摸房门,把耳朵贴在了房门上。周围太静了,静到了极点,不知道为什么,耳根反倒出现了奇怪的声音,似长鸣,又似低泣,说不尽的哀婉和凄厉,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房门内,那人对着格格的照片愣够了,才想起自己潜室目的。萧家在清末民初时期,就以藏家纵横古玩界。到了萧父那辈儿就衰了,“文革”时期更惨,连破“四旧”,再抄家,老件宝贝都砸得稀里哗啦,烧得灰飞烟灭。萧家的身份从藏家败为掌眼,其实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标志。
刘姥姥有句名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拔根寒毛,还是顶得过普通人腰粗的。单说格格房里的那个柜子,就很不得了,瘿子木的。
玩木的都知道,瘿子说的是树木的根部或者树干所生的瘿瘤,体现的是一种病态美,各种树都能生出瘿子,呈现出不同的花纹,楠木瘿,花纹呈现出山水、人物、花木、鸟兽的样子。桦木瘿,有小而细的花纹,小巧多姿,奇丽可爱。花梨瘿,木纹有山水、人物、鸟兽的形状。柏木瘿,有粗而大的花纹。榆木瘿,花纹又大又多。枫木瘿,花纹盘曲,互为缠绕,奇特不凡。这树木生瘤本是树木得病所致,故而数量稀少,且大材难得。一般情况下,小件基本随形雕刻,大件用在柜子面、桌面上做点装饰已经很不错了。可格格这柜子却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通通用的是上等瘿子木,顶着一层老包浆,道上的人都叫“彻影子”,怎么说也得值俩钱。
萧家一直用瘿子柜藏香供佛,有一只佛龛和它配套,叫紫檀如意佛龛。佛龛俗称龛室,是供奉佛像的小阁子。一般置于屋舍吉位之上,起到护佑家宅、人事平安的作用。
格格这座佛龛,高约五十厘米,龛顶雕刻梅花纹,龛门雕有两只麒麟,门中部和底部刻莲纹和龙纹,门之中间用铜锁壁,门内透雕双夔[kuí]龙蝙蝠,寓意吉祥、多福。后壁有描金通景屏,“五寿”图案。底座为束腰刻草花纹圈牙板,足呈卷叶草形。这座紫檀木佛龛,底座雕猫头鹰,也为吉祥之寓意,颇为丰富,别具特色。佛龛整体器形规整、包浆自然,既是精致的木雕艺术品,也堪称是一座袖珍建筑物。虽已多年却依然如故,加之雕工细腻流畅、精湛,实为一件难得的木雕佳作。
这紫檀如意佛龛,是萧家传了八九代的旧物。掐掐手指一算,八九代,不垫脚也够上明朝了,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升值潜力,也就不用算了。
如果到萧家行窃的话,基本是冲着萧家的老玩意来的。从那人身型比例上看,是无论如何也是扛不走那瘿子木柜子,但这佛龛却是举手而得的东西。可那人居然没动佛龛,只打开格格衣柜,一层一层小心翻看,最后,在一个抽屉里,她发现了她要找的东西,急忙收进包里。
欲走之时,那人的眼神呆在了一个透明的鞋柜上。这个鞋柜是八十年代后期买进的,跟古玩沾不上边。柜子里面摆的不是古代香鞋,而是大小不同的红舞鞋。因为“鞋”跟“邪”同音,很多人都不爱玩这个。可那人却伸手打开鞋柜,慢慢摸向红色的舞鞋,摸了又摸,看了又看,数了又数,不多不少,从小到大,整整一十五双。
那人眼睛一眨,竟落下两行泪来,忍不住脱下脚上的鞋子,往红舞鞋里伸脚试探,不大不小,刚好合适,似乎这双鞋就是为她准备的。就在这一瞬间,耳边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来,快过来,来看看爸爸给你们俩买了什么?”“是我们的生日礼物吗?”“嗯,爸爸给你们买了舞鞋,一双红舞鞋、一双白舞鞋……”“我要红色,我也要红色……”
那人穿着红舞鞋,往事萦绕耳边,浑身抽搐,眼泪横飞,忽听门外有些动静,低头从门缝看到一丝烛光,急忙将鞋子脱下,放回柜中。来不急穿上自家的鞋子,只好拎在手里,光着一只脚推开窗户,“嗖”的一声,弹出飞虎爪,扣在窗外房檐。但还未来得及翻窗,萧错已经开门进来。
萧错进了格格房间,看见一切无恙,心中悲不自胜,一生往事,斗然间纷至沓来。格格儿时的可爱,一幕幕闪过心头,萧错实在不忍再看下去,回身想走。但是,他停住了,他看到格格的鞋柜虚掩,他走到鞋柜边,发现柜子里有一只舞鞋放歪了。
格格不会跳舞,也从不穿舞鞋,但格格自小有个收藏嗜好,每年都要买一双红舞鞋,就那么放着,没事就摸几下,而后会放得整整齐齐,谁动就跟谁发火。
一阵凉风袭来,窗帘随风浮动,萧错斜眼一瞥,脸上露出惊色,窗帘下面有一只脚,赤裸着隐在暗处,只微微显出几个脚趾。萧错能看出来,那只脚模样、大小都与格格的脚十分相似。难道是格格回来了?萧错慢慢将蜡烛放在地上,心里暗想,不管是不是格格,先抓出来再说。等萧错放稳蜡烛,再回头去拉那只脚时,脚却不见了……
是幻觉,萧错深深吐出一口气来,可能是昨天在葬狗坡着凉,再加上饮酒过度,使他精神有些恍惚了。萧错低头去拿蜡烛时,手下却摸到了一样东西,他捡起一看,是根松针,还透着绿气。这事倒是怪了,如果是幻觉,那么地上的松针是从哪来的?萧家花园里是有些老树,唯独没有松针,即使有松针落地,也不会飘落到三层楼高的房间里。
一定有人来过,萧错猛然掀开窗帘,朝里、朝上、又朝左、朝右看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接着,他又朝窗外看去,萧宅四周很静,只有飘忽不定的树叶,和无边无际的黑。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01: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八章 深不可测
       
再说那黑纱蒙面人,趁萧错低头之际,急忙翻入窗下,此刻正手抓飞虎爪的钢丝,贴在窗下墙壁上,悬在半空中。
幸亏她动作耍得快,趁萧错低头放蜡烛时,翻过窗户,否则,在萧错掀开窗帘之际,就得眼睁睁地看着萧错的目光落在自己脑门上。后果可想而知,也不堪设想。
原本以为翻出窗外,即可万事大吉,可那人万万没有想到,萧家防贼的套路是极其阴险。为了预防飞虎爪攀高,萧家在外墙上专门钉上铁刺。黑纱蒙面人一手抓钢丝,一手拿着鞋子,赤裸的一只脚踩在墙壁上支撑身体,铁刺深深地扎进她的脚掌之中。此刻如果贸然下滑,从视线角度分析,只要萧错稍稍打眼,便无处可藏。所以,她只能避在窗下,动弹不得。
按萧错本意,他应该朝窗下瞅上那么一眼两眼,但他没有,他就这么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天空。窗下之人,跟猴似的挂在墙壁上,赤裸的脚已经开始流血。眼见房檐上的飞虎爪,开始松扣下滑,那人疼痛难忍,实在招架不住,只怕飞虎爪一旦松脱,摔在花园里倒也不会丢掉小命,就怕掉在铁栅栏上,一箭穿心,是毫无悬念的结果,形势极为危急。
萧错站在窗口,被冷风一吹,胃里翻腾,对着窗外连呕了几声,呕得窗下之人心惊胆战,若是萧错控制不住,翻了胃口袋,窗下之人,定会被他吐得梨花带雨,那可比中弹身亡还恶心。但萧错连呕几声,却也忍住了。他转身出了房间,“咣当”一声,狠狠关上房门。
听到萧错离开了房间,那黑纱蒙面人才小心松了脚,顺着钢丝,滑到地面,收了飞虎爪后,急忙套上自己的鞋子,越过铁栅栏,一瘸一拐,离开萧家。
那人只顾着逃离现场,却不知道,萧错此时就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那人离开。由此可见,萧错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举动。
如果格格还活着,萧错肯定不会放过这贼。可现在格格不在了,而且刚刚死亡,就有贼前来拜访。萧错仔细想过,此时抓贼,不过是傻子的愚蠢举动。在萧错眼里,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贼来萧家想干什么,想得到什么。在萧错看来,即使当场抓住那贼,也不起什么作用,顶多送到派出所关上几天。再说,格格房间里,瘿子木柜子、紫檀如意佛龛都安然还在。人家既然没顺走什么贵重东西,也没搞什么破坏,无非是穿着夜行衣来串个门,如何判罪?萧错思虑再三,既然不为钱财,那就另有目的。抓贼不如看戏,还是不惊动那人。
然而,最令萧错生疑的是,萧家门口有白鹅,院内有鸟兽,别说陌生人,就算是猴渣之类的人物来了,它们也是兴师动众、热烈迎接。为何此人来时,除了虎尔赤的耳朵稍动外,却没有惊起一点动静呢?
难道是熟人作案?萧错想不出来,还有谁能熟得过猴渣呢?萧错再往院子里仔细看了看,他眉头一紧,他突然发现,格格养的那只雪鸮不见了。雪鸮是什么时候不见的?难道去找格格了?
萧错低头凝思,顿觉大事不妙,立刻返回了格格的房间。他想知道,那个人到底在格格房间做了什么?冒此风险来到萧家,难道就是为了把格格的鞋子放歪吗?萧错忽然想起一事,他急忙打开格格衣柜,拉开抽屉,果然不出所料,里面竟少了一样格格视为生命的东西。萧错不由得嘘的一声,愣在那里。
本来格格的身世和死亡,已堪称神秘诡异,如此重要的东西一旦丢失,她的身份,就更加地扑朔迷离。此时,围绕着萧错的无数谜题,一下子就坠入到更加匪夷所思的境地里。
再说那个黑纱蒙面人,出了萧家老宅后,穿过小路,跑到红丹河边,已经是气喘吁吁,忍着疼痛脱掉鞋子,接着扯掉头上的黑纱,长发洋洋洒洒地落了一肩,却是位气质非凡的女人。她从背包里取出一套潜水衣,装备好了以后,扑通一声,一个背跃式,潜入水下。
女人游走以后,自觉万事大吉,却不知红丹河竟还有事发生。
红丹河,河面很宽,苍白阴冷,深不可测。河水不湍不急,却显得尤其深奥。借着月光,隐隐约约能瞧见对岸河水中,有一个暗黑色硬壳似的东西露出水面,因为大部分都隐在河中,也瞧不出是个什么,只觉得像是个水里的动物,在河中忽隐忽现,分辨不清。
不多时,水面突然开始冒泡,哗啦啦从水下伸出一双手来。继而浮出水面的不是一个脑袋,而是两个。
脑袋探出河面后,又往河岸上看去,见四周没什么人往来,翻身上岸后,伸手将水下的人拉出水面。二人一同上岸后,迅速卸掉身上的潜水装备。其中一人转过脸来,趁着月光,能得看清楚,他就是谭彪。
与谭彪同时上岸的,是位年纪稍长的男人,他背朝谭彪,换上一件黑色风衣,又戴上一顶宽边帽子。没留神,喝了几口凉风,不住地咳嗽。谭彪急忙上前,帮着他敲背顺气,又轻轻喊了声“龙叔”。这才知道此人正是鬼街口里传说的“偷楚盗安,掘龙藏萧”的龙家后人——龙叔。
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面目,只知道声音十分苍老,他望着河面对谭彪说:“上天决定埋葬元帝国的同时,也给元帝国立了一个特殊的墓碑,碑文很简单: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这件独眼石人的事,虽然只是传说,不足为信,但依然可以见证稀烂的河泥中,覆盖着很多神奇和秘密。俗语有云,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一晃几十年过去,龙家盗掘的后浪,压根没挨上这拨人的边。这水下满是六仪,三奇,八门,九宫排局,你居然能在监狱里破解了这奇局异格,看来,只有你才能把龙家祖宗往前推推了。”
龙叔的这番话,是暗指龙家祖父龙绍青。龙绍青曾经伙同萧戎、楚天奇、安鸿烈干过一件很登峰造极的事,那就是跟着谭温江和孙殿英一起盗过东陵。谭彪心里清楚,想把这位老前辈拍死在沙滩上,除非能进秦皇陵,或者找到成吉思汗陵。所以,谭彪听到龙叔刻意给他冠以高帽,他也很识相地答话:“没您的点拨,也没我的今天。”
“我给你安排了款子,你可以计划一个购物清单,花个痛快,不枉这五年的牢狱之苦。”龙叔边说话,边四处窥探,慢慢朝岸边的树后走去。
“五年对我来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只是苦了她,我走的时候,她才十五岁。”
“她很好,手艺也好,闭着眼睛都能打开保险箱。只是你刚进去的时候,她天天哭。现在不哭了,也不笑了。你走之后,她爸的痴呆症越来越厉害,不久就去世了,有时间你带她去看看那老人,在平山公墓。这五年,我把她当做自己的亲人,跟她在一起,我很开心。”龙叔说这话的时候,并不去看谭彪,只是低着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他的耳朵一直在全神倾听谭彪的呼吸节奏。
谭彪听龙叔这样说,不再做声,拎着潜水服,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什么人来往,捡了块石头,朝水下扔去。石头不大,但落入水中后,不断翻冒气泡,接着,竟在水中又浮出几个脑袋。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01: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谭彪一块石头落水,竟激起无数气泡,继而从水下钻出许多脑袋来。幸好这岸边没人来往,若看到这番景象,定会连呼菩萨保佑。
水下有七八个人,众人合力,从水下托出一样东西,那东西包裹得极其严密,看不出形状,只知道有半人多高,几个人动作十分小心,将物体拉上岸时,已是气喘吁吁,拿掉水肺后,来不急大口呼吸,便匆匆朝岸边树林中隐着的车子走去,待人员全部上齐后,车子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谭彪和龙叔并不急着跟上那辆大车,而是看他们走远以后,才登上自家车子。龙叔坐稳后,微微抬额,在帽檐和衣领之间,只露出浓浓一撇一字胡,不长不短,干净利落地贴在他厚厚的嘴唇上。他对谭彪说:“现在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那只玉蝉久拖不盘,对我们百害无利。等到冰封河面,刨冰潜水,容易招惹耳目。这水下之物,随便出来一件,都能惊天地、震古今,万一惹祸上身,你、我就会再也见不到这红丹河水。”
谭彪启动车子,说道:“东西就快出完,即使有人潜入,看到的也不过是一座空城。”
龙叔捂嘴咳了几下后,说:“我担心的是萧错,你让一个遵纪守法,按时纳税的人加入我们,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萧错喜欢攻击难点,我们要利用他的这股磕劲。”       
“不错,他有智商,有技术,还有动机,可他这个人很情绪化,你知道,做我们这行的掺入个人情绪,会有什么后果吗?这次不仅把玉蝉给了他,连我祖上遗物——驼皮也搭进去了。”
“驼皮之谜不解,仅是一张废纸。正所谓,钓鱼用饵。再说,每一步都是我精心策划过的,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出问题的。”
“包括那瞎子的死吗?”
“不,那瞎子的死,纯属意外。就像当年,我们千方百计防萧错的眼睛,却没防住那瞎子的手一样。”
龙叔听到谭彪这话,立刻想起五年前,他采取掺水走货的办法,买了一大堆假货,中间夹带着一批古玩,包括一件弯月梅纹青花瓶,他们照着现代工艺品填表报关,满以为老货做新,掩盖住“开门”的特点,就能混在工艺品里安全出去,没想到路过鬼街口时,被狄康查住。
狄康怀疑那瓶子是元青花,但怕自己眼力不够,请了几个文物鉴定专家上眼。因为元青花传世品很少,大多数玩瓷人能亲手把玩一下的机会并不多,再加上市场里历来赝品满地,所以,鉴别元青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几位专家,争论一番,有说老的,有说新的,有人说做旧的高仿,有人说是民国之前做旧的老仿,还有人说是现在仿旧的新仿。说来说去,什么观点的人都有,等于没鉴定。
狄康无奈,又把东西送给萧错掌眼。当时,萧错还在文物局工作,研究半天,虽然觉得不像高仿,但胎质绝对不是出自景德镇。萧错因拿捏不准年代,送给格格搭手摸宝,她却一口认定,这是“重器”,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磁州窑的活儿。
格格当时才十五岁,可她打小就天天蹲在鬼街口里,跟那些练摊的人一起摸宝,那些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各个都是久经沙场的鉴宝专家和历史学家。老货新货、真赝伪劣、生坑熟坑,搭手一摸,鼻子一闻,别说是定身份,判年代,就连出自哪个地区,都能断个八九不离十。
龙叔万般无奈,只好让谭彪做了替罪羊。这还不算,那弯月梅纹青花瓶,本来是一对,在事发转移之中又被打碎了一只,损失惨重。好在萧错在文物局时和领导合作不爽,辞职了。否则,那件弯月梅纹青花瓶追查起来,能把这水下一锅端了。这事,让龙叔至今心有余恨。
“我知道,你对那瞎子心存怨恨,但仅仅因为当年的小过节,你就让那瞎子死,实在是得不偿失。凭借那瞎子的手感,萧错盘玉至少省去一半精力。如今,猴渣被扣,一时不能出来,萧错一蹶不振,如同烂泥,我们的计划该如何进行?”龙叔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外面,只用余光扫着谭彪的表情。
谭彪面无表情,冷冷一笑:“那瞎子的死,和我没关系,我压根就没跟她计较过。若不是跟您去了趟葬狗坡,我还真不知道她长得那么……”谭彪话说到此,眉头一皱,把余话咽了回去。又换句话说:“我们离开葬狗坡的时候,那瞎子明明还活着。”谭彪说话间,眼睛一直在偷看龙叔的手,他看到龙叔的食指,一直在弹自己的膝盖。谭彪知道,弹指是龙叔多年来习惯动作,他只要一思考,就会不停地弹指。
“这都怪萧明恒老奸巨猾,居然骗了我十五年。千算万算,竟没想到东西在瞎子那。我也是第一次看见那瞎子的模样……”龙叔又咳了几声,接着说道,“听说已经有人去自首了?”
“是的,司机叫张友和,是他开车撞死了那瞎子。本来以为使个金蝉脱壳的计策,肯定是万无一失,只等着那瞎子和萧错盘玉了。哪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弄出这许多鬼名堂。”
“没有那瞎子,萧错能不能盘玉,能不能把玉蝉盘出阴阳,都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我们刚刚将玉蝉送到萧错手里,那瞎子就死了,这未免太巧合了。”谭彪说“巧合”二字的时候,语气稍微放重了一些。
“如果那瞎子的死亡是谋杀,那么就意味着,我们的计划泄露了。”一个清晰的结论,立刻浮现在龙叔的脑海里,他立刻停止弹指,转向谭彪说,“马上查一下张友和的来历,是意外车祸,还是有人和我们作对。”
谭彪心里咯噔一下,龙叔分明是话里有话。因为整个计划只有他和龙叔最清楚。而此时龙叔却张口叫他去查张友和,肯定另有其因。但谭彪神色并不慌张,只是悄声说道:“我虽然姓谭,但我是吃龙家饭长大的。没有您,就没有我们俩。”
谭彪这句话里的“我们俩”,说的就是他和那个女人。十年前,他们俩无依无靠,在街口靠小偷小摸玩个杂耍混饭吃,经常被人欺负。是龙叔看中他们俩有几分偷技,收养了他们,并安排他们在杂技团工作。
龙叔长吁一声,望着当空明月,感叹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可惜那瞎子死了。如果你能亲眼见到瞎子的那样东西,你就会知道,驼皮不是传说……”
“我一直都信驼皮的说法。萧错不是傻子,驼皮和琀蝉送到他那,没出几个时辰,瞎子就死了。等他冷静下来,不仅会查,而且会一查到底。”
在谭彪和龙叔的思想里,有这么一个概念,一个夹杂着无数智慧的阴谋,在天才辈出的年代,在成功上演了最精彩的开幕式后,是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瞎子的死亡,就此草草谢幕的。所以,龙叔很快就能适应这种马失前蹄的局面,并开始积聚反击的力量。接下来,他的脑子里立刻闪出另外一种念头:“那瞎子死了,我想还有一个关键的人物,会帮萧错的。”
“谁?”
“池文青,她虽然没有瞎子摸宝的技术,但池文青曾经是萧明恒的同学、恋人、同事。她有知识,有经验,她愿不愿意出手帮助萧错,直接决定着这个计划的成功和失败。”
“您知道,萧何两家结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跟萧家过不去的是何家,不是池文青。你放心,如果我猜得不错,萧错已经看出那只玉蝉的门道,无论是为那瞎子的死,还是为玉蝉,他都会去找池文青。”
一点也没错,池文青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真正的棋局才刚刚开始,龙叔下完了自己的那步棋,现在,是白马现蹄,还是炮碾丹砂,就看萧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01: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章 左旋膛线
               
萧家老宅,依然平静如初。
萧错坐在书桌前,伸手摸向书桌下面。书桌下是一种新型的无匙锁,不用钥匙,开启的关键在于拇指、食指、中指的默契配合,以及力度的拿捏匀当的手上功夫。这是机械锁中保密程度最高的防盗锁,即使在毫无光线的环境下使用都极为方便。
萧错拿出父亲留下的驼皮、子弹和血纱布。又拿出猴渣带来的驼皮和琀蝉。接着,他找出那天从许胡子那换来的瓷片。他从脖子上,摘下格格临死前给他的老银锁,贴在脸上,亲吻了一下后,才轻轻放在桌子上。
子弹头、驼皮、血纱布、琀蝉、瓷片、老银锁一一摆在萧错的面前。他试探着,用这些东西,把十五年所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
子弹头是十五年前,萧错亲手从父亲胳膊上取出来的。弹头呈卵形,萧错初步分析是手枪弹。因为手枪子弹的弹头与其他子弹的弹头不一样,其他子弹的头部都呈尖拱形,而手枪弹弹头呈卵型,除非军用手枪,用尖弹追求杀伤力。
而这颗子弹绝对不可能是军用的,子弹是镀金的,工艺非常精美,颇显高雅奢侈,弹头出膛后基本没有变形。如果不是他亲手从父亲血肉里取出,他死也不信,这么美的东西,竟是杀人之器,惨美之物。在萧错看来,其古老性和玩赏性,皆大于其杀伤性,显然不是职业杀手的吃饭家伙。但这颗子弹的非常规性,直接决定着枪和持枪人身份的特殊性。
萧错翻过很多资料,也在显微镜下看过这颗子弹,弹头上有左旋膛线,是出自线膛枪,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膛线是为了让子弹可以旋转而在枪身上刻上痕迹,它能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保持既定的方向。隐藏在枪膛内的膛线,有凸有凹。凹下去的小槽被称为阴线,凸起来的则叫阳线,两条相对阳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叫口径,子弹头的直径会比口径稍大一些,这叫过盈。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弹头嵌入膛线高速旋转并起到闭气的作用,从而在空中稳定飞行,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指纹,也可以说是枪的身份证。子弹在通过膛线时,外侧会被刻上痕迹,形成一种膛线记号。由于膛线的加工,是受工人和制造装置的影响,即便是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制品,也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膛线,也就是说,造出同样膛线记号的枪,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枪,在子弹通过时,会有不同的膛线记号。警察经常利用进膛痕迹、拔弹痕迹、坡膛痕迹、线膛痕迹破案,但究竟怎么个破法,萧错至今还没参悟透彻。
关于膛线的方向,现在一般都采用右旋,萧错研究过其中的原因,无论是右旋,还是左旋,不过是习惯而已,目的是把子弹转出去就行。从这颗子弹头上所掌握的资料看,射击萧父的枪,是把老枪,持枪者只射击到萧父的胳膊,看来也并非专业杀手,很可能是一个老枪收藏者。萧父失踪后,萧错也曾查过鬼街口,乃至墨里州附近的古枪收藏者,均说没有见过这样的子弹。
萧错又拿起血纱布,父亲是个言行谨慎的人,他既然用血纱布包裹子弹,连同驼皮一起放进了盒子里。那就说明,在萧父的眼里,血纱布、子弹和驼皮是同等重要。如果父亲是想用子弹头作为寻找凶手的线索,那么,血纱布是在暗示他什么呢?
萧错把子弹用血纱布重新包好,放在额头上,深深地叹了口气。等他抬眼时,又看到琀蝉。这是猴渣送来的葬玉,格格出事之前,曾经下过定论,玉蝉是以雌为匙,雄蝉为锁。这到底是怎么个原理,萧错还猜不太透。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琀蝉外面竟包裹着一张驼皮,和父亲留下的驼皮相比,除了在形状上有差异外,质感,手感,大小几乎都一样。萧错将两张驼皮扫描在电脑里,在电脑里拼了一阵后,突然发现这两张驼皮竟有个吻合口。原来,这两张驼皮是一母同胞。
就在萧错万分惊奇之时,王妈突然敲门,说是给他送碗汤喝。萧错迅速将琀蝉、驼皮、子弹和血纱布一同放进盒子里,塞回书桌下面。王妈进来,放下汤什么也没说,只偷偷瞥了眼萧错桌上的老银锁,便推门离开。
老银锁是唯一能证明格格身世的东西,挂链是开门老货,明末清初皇宫贵族之物。锁是后配的,八十年代的新工。按照两百多年前的制式风格,这条挂链上,应该是十八罗汉,而格格的这条挂链却只有九尊罗汉。按萧错的理解,这条挂链应该是被人一分为二。从古玩角度去看,这套银锁是动过手的残品,并无价值可言。
想要解开格格的身世,只能从老银锁入手。十五年前,萧父是受人袭击后,把格格抱回家的。当时格格还处于昏厥状态,身上除了一身血衣,就是这把老银锁。萧父为什么在受伤后,还坚持把格格抱回家?难道格格在当晚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五年前的那个凶手,到底是想杀掉格格,还是杀掉父亲?
除此以外,还有存疑。十五年前,萧父抱回格格交给他驼皮之后,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十五年后,又有一张驼皮出现,格格就此丧失了性命,死得支离破碎。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什么观点、什么利益、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想法上分析,萧错都应该承认一点,至少一点:格格的生与死都和驼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点,他坚信不疑。
现在,只剩下桌上的瓷片。萧错之所以下血本拿青花鼻烟壶跟许胡子交行,那是因为这种瓷片,很稀少,是宋辽金元时期,早年北方磁州窑的活,和格格五年前摸的那件弯月梅纹瓶,又是同出一辙。
萧错猜不出那套爷,为什么要把套下给许胡子。但当他看到瓷片上的污垢后,立刻拿出琀蝉,将两者土锈污垢,来回对比一番,突然豁然开窍,他在心里欷歔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
萧错心里终于有些谱子,但他认为此事复杂,并不是说打,就抄家伙上的问题。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父亲,他翻开父亲的相册,眼前突然一亮,有一个人,能帮他。谁?池文青。
于是,萧错决定了第一步行动计划——找池文青。
发表于 2010-7-25 16: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日姐姐你好有才呦!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00: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一章 逼出血衣
       
给池文青打电话,萧错还需要一样东西:勇气。       
池文青是个好女人,这一点萧错承认。如果萧父不变节的话,按照逻辑原理,池文青应该是萧错的母亲。几十年前,萧明恒在池文青眼里,是个博学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萧明恒始乱终弃、背信弃义也就算了,他还爆出个私生女——萧楚格。
所以,萧错抓着电话,犹豫半天。他认为,很有必要让池文青知道真相,还父亲一个清白。于是,他拨通了池文青的电话,对方只是轻轻“喂”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很慈祥。萧错只简单地说了声:“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关于萨满文化的资料,对方虽然没有报出姓名,但这个声音对她来说,太熟悉了,和萧明恒年轻时一个样。池文青拿着电话,脸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没找到回应的词。
萧错继续说:“我爸走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什么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么事?”
萧错咬着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
“别太……难过……”
“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份地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作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地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是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刺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两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潜伏,所以,行动之前,不仅绝对不能喝酒吸烟,而且,还要洗澡、换衣,目的都是去掉体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伤了?
“没什么,不小心踩到钉子了。”
谭彪听到女人脚踩钉子,心里极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电梯走去:“伤得重吗?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你还能演出吗?”
“一点小伤,不影响的。”
进了房门,谭彪将女人放在床上,很小心地帮她脱下鞋子,再去看那只脚,已经是鲜血淋淋。谭彪见伤势不轻,急忙取了纱布药棉,帮她包扎。那一瞬间,她觉得谭彪像一个父亲,一个特年轻、特有思想的父亲。
谭彪包扎完毕,拿过女人的鞋子,翻转细看,在鞋子上并未找到钉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这伤口是女人光着脚踩上去的。出门行走,为什么不穿鞋子?谭彪正想问个究竟,那女人却突然抱住谭彪,问了句:“彪哥,我们为什么是贼呢?”
谭彪将头埋在女人的头发里,深吸了一口气,闻出了一股河水腥气。他凝眉冷笑,随即说道:“我们是孤儿,无亲无故,只能做贼。”
那女人眼睛一闭,滚出两行泪来,说了句:“我想妈……”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00: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二章 颅骨事件

何敬业离开法医室后,精神稍显轻松。他拿着名片,立即赶往野生动物研究所,他希望早点把猴渣的案子弄清楚,把案子了结,也就安心退休了。当然,何敬业怎么也不会料到,原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何晓筝没有回家,她希望通过现场血迹的检验和分析,完成现场重建。一直以来,血迹分析都是案件侦破的一大法宝,通过观察这些血迹的形状、它们所指的方向、它们的大小,以及位置,就可以断定它们是由什么造成的。血迹分析能够清楚地说明,受害者或者被攻击者所处的位置。它还能回答,现场的血迹是如何造成的?凶器是什么样的?受害者被攻击了多少次?确立一些假想情节,可以判定受害者、目击者或者攻击者是否正确描述了发生的情况。
从葬狗坡案发现场收集来的“以尸体为中心”的血样共有上百种,何晓筝都必须对其一一分类,并进行形态分析。不知不觉,她已经从白天熬到深夜,又从深夜熬到破晓。
工作完毕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轻轻揉了揉眼睛。之后,便将双目紧闭。可她刚一闭上双眼,萧楚格的那只手,便在她的脑海挣扎,令她心神不定。她赶紧睁开双眼,站起身来,洗了个脸,换下工作服,准备回家休息。就在她刚刚踏出工作室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墨里州公安局分局打过来的,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要差人来拿“东西”。
何晓筝听到“东西”两字,才恍然一惊,使劲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在电话里道歉,说这会儿下班回家,顺路给他们送去。说完话,何晓筝快速转身,走进另一间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很奇怪,除了各种仪器外,整整一房间,全是骷髅,把陈列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房间,就是三维颅面复原和三维颅面鉴定技术检测室。
陈列架上,每个颅骨前都有一张小卡片,写有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案情、鉴定结论及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只能通过颅面鉴定确定其身份来源。
何晓筝走到在陈列架前,似乎并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转身,她笑了,她看到三维扫描仪上有个黑包,她用手摸了摸,也没打开看,就放进背包里,转身离开了。
下地铁的时候,何晓筝感觉有只手伸进她的包里。她没有惊慌,也不做理睬,反而暗自偷笑,任由那只手在包里摸来摸去。那人摸了一会儿,把里面的东西托出一看,脸色大变,愣是给塞了回去。何晓筝回头,咧嘴一笑,那小偷一捂嘴,撒腿就跑。
刚走了一段路,何晓筝便发觉身后还有人跟着她,而且还不止一个人。拳谱有云:胆量抱身,临事不乱。就在何晓筝算计着是跑,还是打的时候,后面的人,几步紧赶,一个大抓,就抓住了何晓筝的肩膀。
没想到,何晓筝早有防备,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转体,回头就是一个侧踹,接着,又来了一个横踢。那人捂着胸口,连连后退。
何晓筝的技术特点很鲜明,完全是技巧型的打法。而且风格独特,出手的时机、部位、角度、力度都十分凌厉。没想到,那人毫不示弱,刚刚站稳,又反扑上来。何晓筝顺势用腿插击那人裆部,反手拉臂,一个插裆扛摔。只听到那人,哎哟一声,一个剽悍的大男人,就这么轰然倒下。接着,便是尘土飞扬,路人侧目,一阵喝彩:“好!歹徒被制伏。”“嘿!一招致敌。”“侧踹够快,横踢够狠。”“拉臂干净、摔得利索。”
这场仗打得挺快,十来分钟就完事了。何晓筝收了招式后,单腿跳了几下,从地上捡起自己踢飞了的高跟鞋,吹了吹尘土,把鞋穿上后,暗赞:“感谢高跟鞋的发明者一千次!”用高跟鞋踹人,是她处理犯罪分子的最好办法。
“不许动!我是警察!”
何晓筝听到是自己人来了,心里一喜,转身看去,却是一把黑糊糊的枪口,直击她的胸口。吓得她连忙对着警察解释:“他是小偷,一直在跟踪我,还想偷我的钱。”
“我们是警察,有人举报你携带DU品,当然要跟着你了。”地下那人,趁何晓筝穿鞋时爬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何晓筝面前一亮,何晓筝见是警察证件,脸色立刻即变。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小偷,没偷着东西,反而报警陷害她。
持枪的警察朝她喝叱一声:“你把包扔过来。”
何晓筝不但不给,反而抱得更紧:“你先放下武器,很容易走火伤人的。”
警察口气非常强硬,根本不理何晓筝那一套:“不要和警察讲条件。”
“你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这很危险。”何晓筝把包从后背卸下,扔给警察时,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小心点,看了以后,别往地上扔,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警察接过来,刚把包裹打开一半,“刷”的眼睛就直了。何晓筝眉毛一扬,冲着他“嘘”的一声,吹了一口凉气。警察顿觉阴风四起,心里一慌,吓得把手里的包裹往天上一扬。随即,人们便尖叫着往天上望去,只见一奇形怪状的东西,晃晃悠悠地从空中,直线下落
人们这下看得清楚,那分明是一颗人头。围观的人,顿时,有多远闪多远。
眼看人头就要落地,何晓筝赶紧推开警察,伸手接住颅骨,抱在怀里,动作极其灵敏。她转身和警察说:“我已经警告过你,别往地上扔,可你也不能往天上抛啊!”
警察铁着一张脸,对着何晓筝说:“你现在不仅涉嫌携带毒品,还涉嫌杀人分尸,跟我们走吧!”
何晓筝心中一急,语无伦次:“我的职业就是分尸,错了,我是职业解剖。嗨,我那不叫分尸,不叫杀人,我……我杀人分尸,也都是合法的,你们……”
警察见何晓筝一片胡言乱语,解释不出什么一二三来。咔,亮铮铮的手铐,戴在了何晓筝的手腕上:“这么说,你还是个职业女杀手?”
何晓筝戴上冰冷的手铐,这都哪是哪啊?她回头很无奈地看着警察问了句:“我被捕了吗?”
警察看着何晓筝那惊魂未定的眼神和体态,不禁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并且嘲笑了她一番:“其实犯错不要紧,人生还很漫长,只要你熬得住监狱的生活,东山再起也并非不可能,越狱不算什么技术活,会钻下水道就行了。但你要记得,有几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三十万伏,一触即死。有时候,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何晓筝彻底无语。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00: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三章 一场误会       
               
何晓筝被带进附近的派出所里,她趴在办公桌上,一边用手指抚摸着她面前的颅骨,一边从手铐的缝隙里瞪着那名警察,问:“它很可怕吗?”
警察看着骷髅上两只黑咕隆咚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可怕的,就出了一身汗,我说你没事不逛街购物,带着个骷髅乱跑什么的,是心理变态?”
何晓筝笑了笑,说:“我心理很正常,就像你的呼吸一样正常。我是法医,我不跟骨头、尸体、断肢在一起,就证明我失业了。小师弟,我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真的很困,请你放我回家吧,我想睡觉。你再不放我,我可要打呼噜给你听了。”何晓筝说完,倒头就来了几声雷般的呼噜,还是带着哨音的,让人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口技。
警察看着那个颅骨,跟何晓筝强调了一下:“你说你是法医,总得给我个身份证明吧,我说的是证件,不是购物商场里的那种VIP卡。”
警察说完话,听见有人敲门,转头一看,有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问:“你是谁?”那人从怀里亮出一个证件,说:“这可不是购物中心的VIP卡吧?”小警察仔细看了看那人手里的证件,慌忙说:“啊?原来是刑警队的,狄康队长啊,那……她是……”
狄康瞥了何晓筝一眼,说:“公安局的仵作、验尸官……”何晓筝一听,脸上立刻就不愿意了,跟狄康强调说:“请你叫我法医!”狄康走到何晓筝面前,一脸坏笑地说:“我听说,你涉嫌携带DU品,又涉嫌杀人分尸?”何晓筝用眼神横着狄康:“那是小偷陷害我!”
狄康一声喝令:“别解释了,抱紧你的人头,跟我走吧!”
警察两下一看,都是自己人,赶紧从中间调和:“看来是个误会,我们也是听人举报,说有人携带毒品,才盯上她的,你看……我们也没穿警服,这……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个……也不能怪她。只是没想到,她身手这么敏捷。”说完,赶紧掏钥匙,给何晓筝解铐。
“不用麻烦您了,我自己已经解决完了!”何晓筝伸出手腕,在他面前摇晃了几下,魔术般地拎出一副手铐。何晓筝把手铐递给警察时,还很客气地跟他说了一声:“谢谢!”按说,开手铐,也不是什么奇事。可何晓筝的这副手铐,根本就没开。警察看着手铐,傻着眼,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还没看清楚呢,嗨……你的手……是怎么出来的?”
何晓筝转身把颅骨很小心地装进包里,说:“下次好好看!”说完便跟着狄康往大门外走去。
狄康看着何晓筝把颅骨背在身上便问:“你很明白尊重死者?”
何晓筝点点头,说:“当然,我迟早都会加入他们的。”狄康打开车门,把何晓筝塞了进去:“要加入,就赶快,不要害我到处为你赎身。”何晓筝一肚子委屈,看着他说:“这是分局交给我做颅面复原的头骨,犯法吗?”狄康反问:“做颅面复原图,需要边袭警边做吗?”何晓筝耸了耸肩,很无奈地说:“这要怪他,攻击我的时候,不表明身份。我还以为,有人要暗杀我呢。”
“别趁机提高自己的身份,能遭暗杀的,基本都是总统级的人物。就你一个小法医?踩蚂蚁玩也不和你浪费手劲。没见过这样的自大狂,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何晓筝很淡定地说:“你一定要忍受我,因为只有我擅长分析尸体,将来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
“照你这么说,我们就是合作伙伴?最好的搭档?”何晓筝一惊:“伙伴?搭档?什么意思?”狄康很严肃地说:“树枝和叶的关系,这么和你说吧,我,狄康,现在负责调查萧楚格的案子……”
“你调查?”
“对,我调查。”
“天……老李队长退休了,局里再没人也不能拿你顶吧。”何晓筝赶紧解开保险带,冲着狄康大声说,“原来,你把我赎出来,是叫我帮你分析案情的?停,立刻停车,再走一分钟,我就打110,告你绑架!”
狄康根本不理她那一套,继续开着他的车:“你要知道,我就是警察,你可以直接打我手机。你还要知道感谢人,是我专程接你来上班的!”
“你必须知道,我刚刚下班。停,就在这停下。我鄙视某些人,五分钟就提一次:我是警察!”何晓筝使劲推着车门。狄康却扬扬得意地说:“可我确实是警察,而且现在升职成刑警队长了!”
“就你?手里才拽了几根鸭毛,就把自己当成天鹅啦?快让我下车!”
“不行,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要在天色破晓之前,爬上山巅,仰望星辰,向我祈求,我就把萧楚格的案情分析给你听听。”
“我呸!明一早,我就爬上顶楼,弯腰找狗!”
“停车,再不停车,我就掐死你!”
“难道这就是成为你杀人的动机?不过,你想想我的儿子!会手下留情的。”
“你还没结婚,哪来的儿子?”
“我向你保证,将来一定会有的!”
“闭嘴!立刻停下!”
狄康很听话地把车停稳,何晓筝立刻从车上冲了下来,抬头再看,前面竟然就是公安局的大门。狄康靠在车上,露出一副奸笑:“听我说,从今以后,你的工作不仅仅是实验解剖,还要跟我上一线,完全参与案件。”
何晓筝急忙问道:“参与案件?真的?你发誓?”狄康单举一只手,脸朝天说:“我每天发。你还有什么要求?”
何晓筝听后,立刻在脸上绽出一个笑脸:“能不能请我吃个早饭,我肚子饿。”
狄康用鼻子闷哼一声“OK”,随即露出得意的笑容。就在他转身去买早点时,何晓筝又拉住他,把手里的包塞进他的怀里:“还有,把这个人头,差人送给分局。对了,还有,你把早饭送我工作室去!”
狄康一脸诧异,看着何晓筝,随即又露出莫名的笑容,问道:“你?我?还有一具尸体和我们一起吃饭?”
“怎么了?不够浪漫?”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此沦落到一堆肢体里面,是不是挺可悲的?”
何晓筝脸一阴,咬着牙说:“实话告诉你,这个职业总会让我惊奇不断,我都爱死它了!”
“萧楚格的案子,令你惊奇了?”
“相当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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