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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他和她,为爱而分手---(沈纪鸣·200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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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04: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和她,为爱而分手


昨天,是他和她分别30周年的日子。她打来了越洋电话,他的家人很知趣地到户外去散步去了,他们谈了两个小时,又哭又笑的……

他和她第一次认识,是在两人都是“未成年”的时候。那个年代,城市里的中学流行到农村办“分校”,也就是让学生和老师分期分批地、到乡下的农业生产基地去参加劳动。他的分校和她的分校近在咫尺。有一次,两个分校师生办联欢会,他是他们学校的男高音1号种子,她是她学校的女声1号选手,两人因此而相识。

而后就多了交流,一来二往,她知道了他会拉小提琴,会吹笛子,而且是个数理化文体兼优的高才生;而他也知道了她会弹蝴蝶琴,会吹技巧很高的口琴,且善舞蹈,是个活跃分子。两人真是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尤其是,他是个公认的帅哥,长得高大魁梧,风流倜傥;而她美丽可比宋歌星(那时宋歌星尚未问世哦),更兼丰满苗条,生性温柔。如此巨大的相互吸引力,能不走到一起么!

考虑到不久后都要毕业了,于是两人相约到同一个地方去下乡。在那个年代,中学毕业是不能直接上大学的,要么留城到居委会义务劳动、以争取安排做街道工厂临时工;要么去当兵或上山下乡,以求将来招工到国营单位或上大学。当然,每家还有1个“照顾名额”,可以直接招工的。但是他和她在家里都是老二,都把那个照顾名额让给姐姐了。

后来,他们一起到了一个青年耕山队里。他是副队长,每天起早摸黑地带着一帮小伙子,泡水田、开荒地、砍竹育林、伐木种树、开拖拉机运输。她是后勤组长,领着几个女孩子,砍柴做饭、种菜养猪、包干了所有的集体内勤事务。

每当夜色降临之际,是耕山队最热闹的时刻,忙活了一天的小伙姑娘们,吃过晚饭,冲过凉,就来到月色之下,对着山清水秀,弹琴的弹琴,唱歌的唱歌,而他们两人,往往是这时候最活跃的一份子。

俗话说,知青在农村,就生产两样东西:粮食和爱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年点里有的人开始同居了,也有的人虽不同居,但也开始“同吃”了(就是吃饭时两人一起避开别人)。而他们俩,却始终在大食堂吃饭,与大伙一起玩。因为耕山队男多女少,性别不平衡,他们大小是个头,懂得这道理:都变得一对一对的,那耕山队岂不要散了。要维持秩序,只有大伙同吃同玩才行啊!

也因此,年轻的心被责任压抑着,他们在表面上仍旧维持着普通朋友和工作同事的形象。只有在回城探家的时候,他们才有机会私下约会,可是事实上,那样的机会真是少之又少呢。其实,大家也都很明白,可是谁也没有说破它。

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在共和国大事频出的那一年,开国元勋们相继辞世,唐山地震,四人帮倒台,他和她也得以被招工回城。他去了被称之为“十里洋场”的那个城市受训;而她则留在家乡,进了一家大工厂,成了一名厂部广播室的播音员。

一年以后,他调回家乡,参加筹建新的分支机构,两人又得以经常在一起了。此时,他开始试探性地询问她将来的打算,而她反复就是一句话,听你安排。此时此刻,两个年轻人虽然羞于出口,但彼此的心是相通的,都在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一次,他发现她连续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就反复地询问,她告诉他:最近几天,她们家气氛坏极了。

她们家是附近LQ县迁来本市才一代的,因此家乡事实上与她们家的联系十分密切,十几年前由家族的长者作主,将她大姐许配同乡(在北美)的另一家族的一个男孩,现在男孩家族开始安排成亲,而且男孩马上就要回国办大事了,可这时候,姐姐不干了。

因此,她的父母与姐姐天天吵架,乡下族中长者也上门劝说,弄得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下去了。

那年初夏的一天,他和她按约定见面,他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她的到来,这是从未有的事。他很担心她,于是就跑到她家去找,只见大门紧锁,邻居告诉他,都在××医院。他心里一紧,立马转身向医院跑去。

在医院里,他见到了憔悴的她和弱小无助的弟弟。从她断断续续的哭诉中,他知道了:两天前,姐姐私下取了户口簿,与心上人登记后,“私奔”了。乡下族人知道了,昨天几位长者上门问罪,她的父母无言以答,长者走后,父母一夜未眠,吞下大量安眠药自杀,现在正在抢救。

说话间,她的父亲已经从抢救室内里推出,而她的母亲仍然在抢救。

在父亲的病床前,她努力地安慰着。可是,她父亲只是叹气,说:“救了一次又有什么用,我们已经无颜活在世上了……”!

她的父亲是家乡的第一名大学生,第一名的工程师,原本在家乡是很风光的一个人物。可是在封建思想仍相当严重的家乡,姐姐的行为,无疑让她父亲面子全无。而对于把面子和名声看得与生命一样的人来说,失去面子,不如死了好!

这时候,他看见她浑身在颤抖着,突然双膝一弯,跪倒父亲床前:“爸爸,弟弟还小,你不能再做傻事了,姐姐不去,我去!”说完,那眼泪如同泉涌……

他明显地看到她父亲身子一震,却把两眼盯住了他。

他的心里此时就象打翻了五味瓶,甜酸苦辣咸。一瞬间,往事历历在目,如同倒海翻江。片刻,他坚定有力说:“我同意”!话一说完,他转身就跑,不顾身后的大声疾呼。

他跑在大街上,跑在闽江边,跑在西湖沿……,那一夜,他的家人找了大半夜,直到天快亮时,才见到他目光暗淡地走回家。

5天后,她举行了婚礼,7天后,她走了。行前,她带着一位姑娘,特地来到他家,向他父母道歉,与他告别。

她向他推荐那位端庄秀丽的姑娘:“这是我的好朋友,她见过你两次,也听说了我们的故事。她很欣赏你,希望与你成为朋友,请你不要拒绝。至于你们的将来,听凭缘分吧”!

无私的爱和责任感,是他们能够从表面的相互吸引,走向内心的彼此欣赏、惺惺相惜、心心相印。如今,又是这种对爱和责任的一致诠释,使得他们无怨无悔地分手了。

30年了,她只是在每年的这个日子,还有除夕,给他打来越洋电话。其间,她回国两次,也曾托人给他送来礼物,就是没有见面。她说:“为了我们对各自家庭的责任,我们还是不见面的好”!

他听她说,那年她父亲辞世前,一直在呐呐自语:“我对不起老二,对不起小C,我毁了他们一生的幸福。”

其实,真的爱情未必一定要终身相伴,就象灿烂人生未必一定是长命百岁一样。人生能够经历这样一场刻骨铭心、震撼心灵的爱,他们已经都感到满足了,虽然满足当中又夹着一丝丝的遗憾!
发表于 2007-9-11 05: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大哥怎么爱上沈老先生了
发表于 2007-9-11 0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来个第二次握手啊。。
发表于 2007-9-11 06: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久远了,还能握?

发表于 2008-8-1 17: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旗飘飘迎奥运,奥运来了。
发表于 2009-4-15 15: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能够经历这样一场刻骨铭心、震撼心灵的爱
发表于 2009-5-21 16: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手了也会依然爱着对方
发表于 2017-10-29 17: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值得就可以,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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